(二)史论的形式(续前):说、议、评
如前所述,《通典》的史论,“说”和“议”占了较多的数量,而“评”也比“论”来得多。在杜佑看来,“说”、“议”、“评”同“论”是不一样的,否则就没有必要做这些区别;不仅如此,就是“说”、“议”、“评”三者之间,也有各自的界限,否则也没有必要做这些区别。那么,“说”、“议”、“评”三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呢?
杜佑在《礼二·沿革二·吉礼一》的一首“说曰”的文末自注云:“凡义有经典文字其理深奥者,则于其后说之以发明,皆云‘说曰’。凡义有先儒各执其理,并有通据而未明者,则议之,皆云‘议曰’。凡先儒各执其义,所引据理有优劣者,则评之,皆云‘评曰’。他皆同此。”这一段话,对于理解《通典》史论的含义,理解杜佑的所谓“说”、“议”、“评”的真谛,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。从这段引文的本义来看,杜佑所谓“说”、“议”、“评”是属于三个层次上的史论:说,是阐说“经典”的深奥;议,是议先儒的“未明”之义;评,是评“先儒”所据之理的优劣。概括说来,这三个层次就是经典、义、理的区别,故分别用说、议、评表示出来。这里,除了反映出作者在三者之间所把握的极鲜明的分寸感之外,还有对前人思想遗产的极谨慎的态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