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象》曰:「鹹其股」,亦不處也。志在隨人,所執下也。言亦者,因前二爻皆欲動而雲也。二爻陰躁,其動也宜。九三陽剛,居止之極,宜靜而動,可吝之甚也。
九四,貞吉,悔亡,憧憧往來,朋從爾思。憧,昌容反,又音同。九四,居股之上,脢之下,又當三陽之中,心之象,鹹之主也。心之感物,當正而固,乃得其理。今九四乃以陽居陰,為失其正而不能固,故因占設戒,以為能正而固,則吉而悔亡。若憧憧往來,不能正固而累於私感,則但其朋類從之,不復能及遠矣。
《象》曰:「貞吉,悔亡」,未感害也。「憧憧往來」,未光大也。感害,言不正而感,則有害也。
九五,鹹其脢,無悔。脢,武杯反,又音每。脢,背肉,在心上而相背,不能感物而無私系。九五,適當其處,故取其象,而戒占者以能如是,則雖不能感物,而亦可以無悔也。
《象》曰:「鹹其脢」,志末也。志末,謂不能感物。
上六,鹹其輔頰舌。頰,古協反。輔頰舌,皆所以言者,而在身之上。上六,以陰居說之終,處鹹之極,感人以言而無其實。又兌為口舌,故其象如此,凶咎可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