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啊,他们是有一辈子。
但别人的一辈子有五十年、八十年;而他们的一辈子,只剩下最后几十天。
在要离开的倒数第五十四天,顾琰之向她求了婚。
当然,说是求婚,其实根本没有给她推拒的余地。
那一天,他们正在国外的一个沿海小镇游玩。当天晚上,也不知道是哪个富豪砸了巨资举办了今年最大的一场烟火表演。她和顾琰之站在视野最好的山头观景,就在她还沉浸在那绚烂的美景中时,感觉自己的手被举起,一个冰凉的物体套入了她的中指上。
那是一个不知道用什么材质做成的戒指,非常朴素,戒指上镶嵌着一颗东西,里面似有液体流动。
这是……
这是她从一开始就心心念念想要拿到的基因,顾琰之的基因。
言茉怔怔地抬头,看到他深邃的眼底浮光涌动,仿佛天上的星子落入静湖,又仿佛天边的一抹月光染上深海。
他说:“拿到它之后,你就是我的了。”
“不对。”他顿了顿,又道,“你早就是我的了。”
对,我早就是你的了。
无论我们还能在一起多久,哪怕只有一天、一小时、一分钟,我都将永远是你的。